梅毒,到底有多毒

以前,在大街的电线杆上,

常常可以看到贴的小广告:

“包治性病:淋病+梅毒”

梅毒与淋病都是极为常见的性病,

今天我们给大家聊聊梅毒的故事。

梅毒,到底有多毒?

古时梅毒又称为“花柳病”,“杨梅疮”、“霉疮”及“秽疮”。同时又因梅毒最早传入我国主要在广东岭南一带,因此又称为“广东疮”。

梅毒作为经典的性病之一,在人群中可谓大名鼎鼎,令人闻之色变。在多数老百姓的眼里,“梅毒”是非常可怕的两个字。

“她全身都长满了疮,都烂了,到处都是脓液和血水……”

“因为去了青楼,他感染了梅毒,最终因下身溃烂而死……”

这些通常是小说里面,对于梅毒患者的描述……

而事实上……

约三分之二的梅毒患者是没有任何皮肤的表现,

也就是说大部分梅毒患者的外观跟健康人几乎没有区别……

但是,没有皮肤的临床表现,并不代表没有伤害和传染……..

没有皮肤外在的临床表现的梅毒,我们称为隐性梅毒

例如,象下图这样的肌肉男也有可能是隐性梅毒患者

(图文无关)

流行病学数据提示:约75%的梅毒患者为隐性梅毒,同时也是人群中最为重要的梅毒传染源!

所以梅毒第一毒:毒在无影无形,让人防不胜防!

梅毒第二毒:悄无声息,夜以续日终至水滴石穿,给人致命一击!

梅毒可谓是潜伏者中的佼佼者,

隐性梅毒患者在早期往往没有任何症状与体征。

早期梅毒中的一期及二期梅毒患者主要在患者躯干、四肢或者生殖器官及性接触部位出现斑疹、斑丘疹、丘疹样或溃疡状、无痛无痒的皮疹,在一段时间后,即便未治疗也可能自然愈合。

然而,没有皮肤的表现,或者皮肤的表现自愈的这些假象的背后隐藏的却是:梅毒螺旋体(梅毒的病原体),正在悄无声息地(往往是致命地)感染患者的大脑神经系统、心脏、骨骼等组织器官。

(梅毒螺旋体)

等到患者出现被侵袭的相关组织和器官的症状时,往往梅毒已经完成了它在人体内“硕大毁灭工程”。

例如,梅毒侵犯了大脑,则可引起患者出现精神错乱,失明、失聪、痴呆等神经系统的相关症状。

(图文无关)

据史记记载,被尊称为“乐圣”的德国著名的音乐家,维也纳古典乐派代表人物之一——路德维希·凡·贝多芬,耳聋失聪便是因为感染了梅毒。

而被称为“中国的贝多芬”——《二胡印月》的创作者,阿炳,他的双目失明也被传是因为感染梅毒,损伤了视神经,而导致了双目失明。

梅毒第三毒:万能模仿大师

梅毒螺旋体又常常被称为“万能模仿大师”,感染梅毒后,人体可以出现各种各样的症状,最常见的皮肤表现主要为躯干、四肢出现暗红色圆形或椭圆形斑疹,最典型的为双手心、足底对称性出现暗红色,圆形或椭圆形斑疹。

但因为梅毒可以侵犯人体所有的组织和器官,因为它所引起临床症状,往往并不局限于皮肤的常见表现,如下面这些看似与梅毒与性病毫无关联的表现,却也可能是梅毒所引起:

01.

脱发:梅毒性脱发,常为小而分散的斑片状脱发,呈虫蚀状。

02.

口腔溃疡:有过口交史的患者可能发生口腔的黏膜损害,及黏膜斑,主要表现为黏膜红肿,有浅糜烂、圆形、扁平或稍高起,上覆盖灰白色渗出物,边缘有暗红色晕,无疼痛。

03.

骨损害:可有骨膜炎、关节炎、骨炎、骨髓炎、滑囊炎及腱鞘炎等相关的临床症状。

04.

眼部损害:虹膜炎、虹膜睫状体炎、脉络膜炎、视神经炎和视网膜炎等相关疾病的临床症状。

05.

神经系统的损害:急性脑膜炎的临床症状,如发热、头痛、呕吐等,累及至血管时可引起脑梗死。当脑实质受损时,患者可以表现出情绪异常、性格改变、神经衰弱、注意力及记忆力下降、感觉异常、乏力等表现。

这些非典型的皮肤损害及非皮肤部位的损害,常常易导致漏诊及误诊而导致更严重的梅毒损害病变发生。

梅毒这么毒,有没有办法来防“梅毒”治“梅毒”呢?

首先我们来说说如何预防,

中国有句古话: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

因此,首先我们要知道梅毒是如何传染的

梅毒传染主要有3种途径:

最主要的途径为性接触传播,

其次为血液传播或者直接接触病人的病变组织或其分泌物而感染,

最后为母婴传播。

性传播的预防其实很简单:固定且单一性伴侣!

戴套!戴套!戴套!(重要的事情说3遍)

这里要给大家划重点的是,性行为之外,也可能导致梅毒传播的一些常见原因:

1、与梅毒患者共用注射器、粉刺针、剃须刀、纹眉刀等器具。

2、去非正规医疗机构打耳洞、纹身、美牙或整牙等有创美容或治疗,如果使用的医疗器械未消毒好,则也可能感染梅毒及其他经血液传播的性传播疾病。

母婴传播的预防母亲孕前及孕期均应筛查梅毒,若发现感染梅毒,则应尽早治疗,孕期梅毒的正规治疗,可很好的控制将梅毒传播给胎儿的风险。

孕期发现梅毒并已正规治疗后的梅毒患者可在分娩后正常哺乳。

如若曾有无保护的性行为史,或与可疑梅毒患者曾有亲密接触史者,医院就诊,筛查是否感染梅毒,以做到早发现、早诊断及治疗,避免梅毒导致的严重病变的发生。

文章来源:皮肤性病科

供稿

皮肤性病科官微

编辑

薛晓慧

责任编辑

施琳玲邵勇林

投稿邮箱

.

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waiyinshizhen.com/szzz/10014.html